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200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3年7月25日上午在公司大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计8人,代表股份数180,900,83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欧阳洁先生主持。
    二.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期满换届选举的议案》。
    1.采取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选举欧阳洁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2003年7月25日至2006年7月24日;
    同意180,900,838股,占到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2.采取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选举严方敏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2003年7月25日至2006年7月24日;
    同意180,900,838股,占到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3.采取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选举高大林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2003年7月25日至2006年7月24日;
    同意180,900,838股,占到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4.采取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选乔阳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2003年7月25日至2006年7月24日;
    同意180,900,838股,占到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5.采取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选举翁运忠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2003年7月25日至2006年7月24日;
    同意180,900,838股,占到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6.采取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选举肖大友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2003年7月25日至2006年7月24日;
    同意180,900,838股,占到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7.采取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选举费方域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2003年7月25日至2006年7月24日;
    同意180,900,838股,占到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8.采取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选举刘星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2003年7月25日至2006年7月24日;
    同意180,900,838股,占到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9.采取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选举聂颖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2003年7月25日至2006年7月24日;
    同意180,900,838股,占到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二)审议通过《公司第二届监事会期满换届选举的议案》。
    1.采取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选举何伟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任期自2003年7月25日至2006年7月24日;
    同意180,900,838股,占到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2.采取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选举谭小波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任期自2003年7月25日至2006年7月24日;
    同意180,900,838股,占到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3.采取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选举李军智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监事,任期自2003年7月25日至2006年7月24日;
    同意180,900,838股,占到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大会经上海金茂律师事务所钟国强律师现场见证,本次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股东大会决议
    2.本次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3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