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对公告的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曾于2001年10月26日刊登了《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大股 东变更的提示公告》,披露本公司第一大股东东风汽车公司已完成债转股,其持有的 本公司75%股权(15075万股)将由东风汽车有限公司持有。
    现公司已收到财政部财企〖2002〗225 号《财政部关于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和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划转有关问题的批复》, 财政部同意将我公司 第一大股东东风汽车公司持有的15075 万股国有法人股划转给东风汽车有限公司持 有,股份划转后,东风科技总股本仍为20100万股,其中东风汽车有限公司持有 15075 万股,股份性质仍为国有法人股。东风汽车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15075万股的股权过 户手续正在办理之中,待办理完毕后,公司将及时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