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2007年第一次会议于2007年3月15日在上海召开。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李军智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监事3名,实出席会议监事3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 以3票同意、0票否决、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公司200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 以3票同意、0票否决、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公司2006年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摘要。
    三. 监事会认为:
    公司决策程序符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公司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公司年报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公司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公司按规定的程序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作为公司的审计机构,对公司2006年度的财务情况进行了外部审计,经审计后的公司2006年度的财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该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特此公告
    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7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