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2005年第一次会议于2005年2月25日以电话会议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李军智主持,应出席会议监事3名,实出席会议监事3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以传真方式会签,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以3票同意、0票否决、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0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以3票同意、0票否决、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04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摘要。
    三.监事会关于2004年度公司经营运作情况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2004年度,公司监事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情况及公司管理制度等进行了监督,对公司下列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1. 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公司决策程序符合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公司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 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公司按规定的程序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作为公司的审计机构,对公司2004年度的财务情况进行了外部审计,经审计后公司2004年度的财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该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 公司报告期内无募集资金的使用。
    4. 公司报告期内出售资产交易价格合理,没有发现内幕交易,没有损害部分股东的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
    5. 关联交易以市场公允价格进行,没有损害公司的利益。
    6.检查公司内部审计情况:公司建立了内部审计制度,促进了公司内控制度健全性、实施性的有效开展。
    特此公告。
    
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5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