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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股票自2004年8月12日起已连续三个交易日达到跌幅限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7.5.2和7.5.3条的规定,公司董事会郑重声明:截止到目前为止,公司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如果公司有需要披露的信息,将及时在指定报刊上予以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