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0年度股东大会于2001年4月26 日上午在上海市 闸北区良安大饭店召开。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计 43 人, 代表股份数 15080003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5.025%,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对以下议题逐项进行了审议并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通过了公司2000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同意150800030股,占到会有效表决股份数的100%;弃权0股;否决0股。
    2、通过了公司200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150800030股,占到会有效表决股份数的100%;弃权0股;否决0股。
    3、通过了公司200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同意150800030股,占到会有效表决股份数的100%;弃权0股;否决0股。
    4、通过了公司2000年度监事会报告。
    同意150800030股,占到会有效表决股份数的100%;弃权0股;否决0股。
    5、通过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部分董事改选的议案。
    严方敏获同意股数150800030股,占到会有效表决股份数的100%;弃权0股;否 决0股。
    高大林获同意股数150800030股,占到会有效表决股份数的100%;弃权0股;否 决0股。
    6、通过了由公司为控股90%的子公司东仪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提供授信额度为人 民币5000万元的银行担保的议案。
    同意150800030股,占到会有效表决股份数的100%;弃权0股;否决0股。
    7、通过了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150800030股,占到会有效表决股份数的100%;弃权0股;否决0股。
    8、通过了续聘律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150791990股,占到会有效表决股份数的99.995%;弃权8040股,占到会有 效表决股份数的0.005%;否决0股。
    本次大会经上海市金茂律师事务所吴伯庆、郁志明律师现场见证,本次大会的 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 有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 合法有效。
    
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