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自三季度末至今,本公司新增对外担保1600万元,均为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02年11月27日我公司签署了担保协议书,同意为控股子公司广州贝龙环保热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贝龙” 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办理的人民币陆佰万元 ¥6000000.00 、期限为壹年的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
    2002年11月27日,经我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同意为控股子公司湖北省葛店开发区人福甾体化学有限公司 “人福甾体” 在中国银行葛店开发区支行申请办理的人民币壹仟万元 ¥10000000.00 、期限为叁年的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
    上述两家控股子公司未提供反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广州贝龙环保热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广州市白云区龙归镇夏良村牛仔塘夏良工业厂房内;法定代表人:张小东;主要从事环境保护设备、节能设备、供热制冷设备的研制、加工与销售等。我公司持有其58%股权。截至2002年9月30日,广州贝龙资产总额为8032万元,负债总额为3145万元 其中,流动负债为3145万元,无长期负债 ,净资产为4871万元。2002年1-9月,实现净利润112.4万元。
    湖北省葛店开发区人福甾体化学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湖北省葛店开发区内;法定代表人:邓霞飞;主要从事甾体化学品及其他精细化学品的生产和销售等。我公司持有其94.65%的股权。截至2002年9月30日,人福甾体资产总额为3910万元,负债总额为221.4万元 其均为流动负债221.4万元,无长期负债 ,净资产为3689万元。2002年1-9月,实现净利润-53.8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广州贝龙环保热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担保的主债权的种类为流动资金贷款,金额为陆佰万元。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保证期间为自担保协议签署生效日起至借款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两年。
    2、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湖北省葛店开发区人福甾体化学有限公司的担保事宜正在进一步办理之中。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两家控股子公司资信状况良好,具备债务偿还能力。
    五、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我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13500万元,均为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无逾期对外担保,也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武汉人福高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