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人福高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2年8月26日上午9:30分在武汉市洪山区鲁磨路369号公司总部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艾路明先生主持,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2人,持有表决权股份62,195,447.4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42.82%。本次股东大会经湖北天元兄弟律师事务所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律师吴和平律师到会做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通过了关于“调整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根据本公司2001年《配股说明书》的有关承诺,本公司依据募集资金情况按以下顺序进行投资。(项目具体情况详见2002年6月1日《中国证券报》):
项目名称 拟投资额(万元) 1.合资设立宜昌人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项目 3,060 2.南湖当代学生公寓建设工程项目 12,000 3.投资控股中国联合生物技术有限公司项目 5,000 4.RF型自聚焦多功能妇科内窥镜激光治疗系统项目 4,177 5.黄姜资源(医药化工原料)深度开发项目 3,485.05 6.补充流动资金3,000万元项目 3,000 合计 30,722.05
    本公司本次配股工作已于2002年6月21日结束,实际配售股份总额为1,926.60万股,扣除承销费及其它发行费用7,925,718.85元后,实际募集资金人民币167,202,221.15元。因此,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前3个项目,其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资金和银行贷款解决。后3个项目因募集资金不足,不再列入本次配股项目,其是否实施及实施时间和进度,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自筹资金的情况决定。
    赞成票62,195,447.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
    二、通过了关于转让德恒证券部分股权的议案;
    为优化投资结构,本公司拟将持有的德恒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原重庆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数额为7000万元的出资额及其相应的全部股东权利以7000万元人民币的价格转让给新疆三维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德恒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原拥有14家股东单位,注册资本76585.95万元人民币,本公司原投资1亿元,占其注册资本的13.06%。此次转让的注册资本出资额占该公司注册资本出资额的9.14%,转让后,本公司将持有德恒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3.92%的股权。
    赞成票62,195,447.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
    三、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要求及本公司发展需要,现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作出相应修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赞成票62,195,447.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
    特此公告
    
武汉人福高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年八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