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200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及授权,为实施配股项目— ——南湖当代学生公寓建设工程项目(以下简称“项目”),2001年11月23日,我公 司与当代物业、湖北省学校后勤管理处签订《湖北南湖当代学生公寓物业有限公司 增资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该项目的基本情况已刊登在2001年7月10 日 及2001年8月11日的《中国证券报》上。
    根据协议,我公司以2001年配股募集资金中的12,000 万元人民币认缴南湖当代 增加的注册资本12,000万元人民币,当代物业、 湖北省学校后勤管理处均承诺放弃 增资。增资后,南湖当代的注册资本由1,000万元人民币增至13,000万元人民币, 我 公司持有其92.3%的股权,当代物业持有其6.2%的股权, 湖北省学校后勤管理处持 有其1.5%的股权。协议各方同意,公司2001年配股通过中国证监会的审批并成功发 售之日起90日内,我公司将认缴的增资额一次性支付给南湖当代。如我公司2001 年 配股自协议签署之日起一年内未通过中国证监会的审批并成功发售,则该协议自动 解除。如该协议各方就协议的履行发生争议,任何一方有权将争议提交武汉市仲裁 委员会,根据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
    本次被增资方———湖北南湖当代学生公寓物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湖当 代”)是我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武汉当代物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当代物业”, 我公司持有其85%的股权)的子公司(当代物业持有其80%的股权)。该公司注册 资本1000万元,主要从事学生公寓及配套设备开发、物业管理等, 其审计报告已刊 登在2001年8月2日的《中国证券报》上。
    本次增资项目资金来源为公司2001年配股募集资金,该协议尚未实施。
    特此公告。
    
武汉人福高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00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