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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079 证券简称:人福科技 项目:公司公告

武汉人福高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配股发行公告
2006-07-20 打印

    重要提示

    1、武汉人福高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人福科技")200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06年度配股方案,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2006年第5次会议审核通过,并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6]31号文核准。

    2、本次配股以人福科技2004年年末总股本20333.04万股为基数,按照每10股配3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共计可配股份总数为60,999,12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东可配股份数为18,922,176股;无限售条件股东可配股份数为42,076,944股。对无限售条件股东的配售为上网定价发行,对有限售条件股东的配售为网下定价发行。人福科技第一大股东武汉当代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承诺将全部认购其可认购的配股份额。本次发行由主承销商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负责组织实施。

    3、本次配股价格为配股说明书公布前20个交易日人福科技股票平均收盘价的65%,具体配股价格为3.80元/股。

    4、本次配股向截止2006年07月27日(T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人福科技全体股东配售。

    5、本次发行结果将于2006年08月07日(T+7个工作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

    6、如本次发行失败,则网上定价发行部分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根据人福科技委托按配股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已经认购的无限售条件股东;本次网下发行部分由主承销商按配股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已经认购的有限售条件股东。

    7、本发行公告仅对发行人本次配股的有关事宜向全体股东进行说明,不构成对本次配股的任何投资建议。股东在作出认购配股决定之前,请仔细阅读2006年07月2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的人福科技《配股说明书》。本次发行的有关资料亦刊载于下列网址:http://www.sse.com.cn 。

    释义

    除非特别指明,以下词语在本发行公告中具有下列定义:

    人福科技/ 发行人 指 武汉人福高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 指 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上证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登记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本次发行/ 本次配股 指 本次对人福科技全体股东配售60,999,120股面值1.00元的人民币普通股

    人民币普通股 指 用人民币标明面值且仅供境内投资者以人民币进行买卖之股票

    全体股东 指 于股权登记日上证所下午收市时在登记公司登记在册的人福科技全体股东

    有限售条件股东 指 于股权登记日上证所下午收市时在登记公司登记在册的人福科技有限售条件股东

    无限售条件股东 指 于股权登记日上证所下午收市时在登记公司登记在册的人福科技无限售条件股东

    股权登记日 指 2006年07月27日(T日)

    控股股东 指 人福科技第一大股东武汉当代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配股对象 指 具有配股资格并参加配股认购的人福科技股东

    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1、配股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

    2、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3、配股比例及数量:本次配股以人福科技2004年年末总股本20333.04万股为基数,按照每10股配3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共计可配股份总数为60,999,12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东可配股份数为18,922,176股;无限售条件股东可配股份数为42,076,944股。

    4、人福科技控股股东认购本次配股的承诺:人福科技第一大股东武汉当代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承诺将全部认购其可认购的配股份额。

    5、配股价格:本次配股价格为配股说明书公布前20个交易日人福科技股票平均收盘价的65%,具体配股价格为3.80元/股。

    6、发行对象:截止2006年07月27日(T日)下午上证所收市后,在登记公司登记在册的人福科技全体股东。

    7、发行方式:对无限售条件股东的配售为上网定价发行,对有限售条件股东的配售为网下定价发行。

    8、承销方式:代销。

    9、本次配股主要日期:

    以下时间均为正常交易日,本次配股主要日期和停牌安排如下:

    配股安排                                                                             交易日                停牌安排
    配股说明书刊登日                                                     2006年07月20日(T-5日)   上午9:30-10:30停牌
                                                 2006年07月21日(T-4日)-2006年07月26日(T-1日)                正常交易
    股权登记日                                                              2006年07月27日(T日)                正常交易
    配股缴款起止日期                               2006年07月28日(T+1日)-2006年08月03日(T+5日)                全天停牌
    验资                                                                  2006年08月04日(T+6日)                全天停牌
    发行结果公告日                                                        2006年08月07日(T+7日)                正常交易
    发行成功的除权基准日或发行失败的恢复交易日                            2006年08月08日(T+8日)                正常交易
    发行失败的退款日                                                      2006年08月09日(T+9日)                正常交易

    上述日程安排如遇不可抗力则顺延。

    二、本次配股的认购方法

    1、配股缴款时间

    2006年07月28日(T+1个工作日)起至2006年08月03日(T+5个工作日)(期内证券公司营业日),逾期未缴款者视为自动放弃配股认购权。

    2、缴款地点

    无限售条件股东于缴款期内凭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资金账户卡在股票托管证券商处通过上证所交易系统办理配股缴款手续。有限售条件股东于缴款期内凭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人福配股"网下认购表(见附件)、支付认购资金的划款凭证在主承销商处办理配股缴款手续。

    3、缴款方法

    (1)无限售条件股东认购本次配股时,填写"人福配股"委托单,代码"700079",配股价3.80元/股。配股数量的限额为截止股权登记日持股数乘以配股比例(0.3)并四舍五入取整数。不足1股的部分,不予认购。在配股缴款期内,股东可多次申报,但申报的配股总数不得超过配股数量限额。

    (2)有限售条件股东认购配股,填写"人福配股"网下认购表,配股价3.80元/股。配股数量的限额为截止股权登记日持股数乘以配售比例(0.3)并四舍五入取整数。

    有限售条件股东配股认购资金请划至主承销商指定的下述收款银行帐户(划款时请务必注明认购对象的名称和"人福科技认购资金"字样):

    户 名: 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 兴业银行上海浦东支行

    账 号: 156238-00100027468

    参与网下认购的配股对象必须在2006年08月02日(T+4个工作日)17:00前划出认购资金,同时向主承销商传真网下认购表、划款凭证复印件(请务必注明认购对象的名称和"人福科技认购资金"字样),同时必须确保认购资金于2006年08月03日(T+5个工组日)12:00之前到达主承销商指定的银行账户。未按上述规定及时缴纳认购资金的认购为无效申购。敬请网下配股对象注意资金划转过程的在途时间。

    网下配股对象汇出认购款的资金账户与其在认购表中填列的退款银行信息必须一致。

    三、验资和律师见证

    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将于2006年08月04日(T+6个工作日)对配股对象网下认购资金的到账情况以及登记公司2006年08月04日(T+6个工作日)提供给主承销商的网上配股缴款明细进行审核验定后,出具本次配股缴款的验资报告。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将对本次配股过程进行见证,并出具专项法律意见书。

    四、发行结果处理

    1、公告发行结果

    人福科技于2006年08月07日(T+7个工作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发行结果,内容包括无限售条件股东上网定价发行情况、有限售条件股东网下定价发行情况、人福科技控股股东履行承诺情况、原股东认购股票的数量占拟配股数量的比例、本次配股最终结果、如发行失败的退款处理等。

    2、发行结果公告后的交易安排

    本次发行成功,则人福科技股票于2006年08月07日(T+7个工作日)进行除权交易;如人福科技控股股东不履行认配股份的承诺,或者代销期限届满原股东认购股票的数量未达到拟配股数量百分之七十的,本次发行失败,则人福科技股票于2006年08月07日(T+7个工作日)恢复交易。

    3、认购款冻结期间产生的利息处理办法

    本次发行成功,配股对象认购款冻结期间产生的利息由主承销商交存于上证所开立的申购资金冻结利息专户,按证监发行字[2005]5号文的规定处理。

    本次发行失败,配股对象认购款冻结期间产生的利息按下款方法处理。

    4、发行失败的退款处理

    本次发行失败,则网上定价发行部分由登记公司根据人福科技委托按配股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已经认购的无限售条件股东;本次网下发行部分由主承销商按配股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已经认购的有限售条件股东。退款中涉及的重要内容如下:

    (1)退款时间:2006年08月09日(T+9个工作日)

    (2)退款额:每个股东配股缴款额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扣除利息所得税;退款总额:仅指合计的无限售条件股东退款额

    (3)计息方式:按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息,计息时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4)计息起止日:股东配股缴款次日起至退款日前一日(2006年08月08日)(T+8个工作日)

    (5)利息部分代扣代缴利息所得税

    具体退款程序如下:

    (1)2006年08月08日(T+8个工作日)12:00前,主承销商向登记公司递交人福科技无限售条件股东网上定价发行部分的退款申请和退款数据清单(包括股东信息、认购款、利息、代扣税、实际应退金额),并将退款总额通过主承销商备付金帐户划至登记公司。

    (2)2006年08月08日(T+8个工作日)日中由登记公司根据人福科技委托按照退款清单退还至已认购的无限售条件股东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由证券公司于2006年08月09日(T+9个工作日)退还至无限售条件股东资金帐户。

    有限售条件股东网下定价发行部分由主承销商计算每个股东配股缴款额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扣除利息所得税的退款额于2006年08月09日(T+9个工作日)退还至其网下认购表中填列的退款银行帐户。

    五、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不收佣金、过户费和印花税、发行手续费等费用。

    六、本次发行成功获配股份的上市交易

    人福科技本次发行成功获配股份的上市日期将于本次配股结束,公司将尽快与上海证券交易所联系刊登股份变动公告,安排该部分配股上市交易。具体上市交易情况届时将另行公告。

    七、发行人和主承销商

    1、发行人:武汉人福高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鲁磨路369号

    联系人:余磊、沈洁、王鸣

    电话:027-87597232,87596276,87596718-8019

    传真:027-87597232,87596393

    2、主承销商: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989号中达广场17楼

    联系人:王晖、陈颖、张静

    电话:021-50586660

    传真:021-50585607

    发行人:武汉人福高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06年07月20日

    附件:

    武汉人福高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网下认购表

    配股对象全称 法定代表人

    股票账户名称(上海) 股票账户代码(上海)

    经办人姓名 经办人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传真

    手机 电子信箱

    通讯地址 邮编

    原持有股数(股) 认购股数(股)

    认购资金(元)

    退款资金银行帐户名称 银行帐号

    收款人全称

    认购人在此承诺:

    1、 确认以上填写内容真实、有效、完整。

    2、 保证本次申购款来源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

    配股对象盖章

    2006年 年 日

    填表说明:

    注1、配股对象全称、股票账户名称(上海)、股票账户代码(上海)必须与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的信息一致,否则为无效申购。

    注2、配股对象汇出认购款的资金账户与在上表填列的退款银行信息必须一致。

    注3、配股对象填写此表时不得涂改。未按照要求填写、填写不清、资料不实、未按时提交的认购表无效。认购表一经传真即视为向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发出的正式要约,具有法律效力。如因配股对象填写缺漏或填写错误而直接或间接导致认购无效或产生其他后果,由配股对象自行负责。

    注4、配股对象应尽早安排汇缴认购资金,以保证申购款能在2006年08月03日(T+5日)12:00时之前(之后到达为无效申购)汇至主承销商指定的银行账户;资金不实的申购为无效申购。

    注5、凡参加认购的配股对象,请将(1)认购表(必须加盖单位公章);(2)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3)上海A股证券账户卡复印件;(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有);(5)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6)缴纳认购资金的划款凭证复印件(请务必注明配股对象的名称),于2006年08月02日(T+4日)17:00前,传真或送达至主承销商指定地点。

    请配股对象按照上述序号对申购文件进行编号,并将所有文件同时传真或送达发行人处,请于传真后10分钟内致电发行人予以确认。使用传真方式的股东请在2006年08月03日(T+5日)将认购表原件寄至主承销商指定地点。

    注6、以上表格可打印、复制。为便于清晰起见,建议股东另行打印此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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