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武汉人福高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续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续聘董事会秘书及董事会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及《关于新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关于续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董事艾路明先生推荐、对候选人有关情况的了解及客观判断,同意董事会续聘王学海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职务。
    经董事王学海先生提名、对候选人有关情况的了解及客观判断,同意董事会续聘现任公司财务总监、副总经理吴亚君女士,副总经理邓霞飞先生、徐华斌先生、杜文涛先生、余磊先生。
    2、关于续聘董事会秘书及董事会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董事艾路明先生提名、对候选人有关情况的了解及客观判断,同意续聘余磊先生为董事会秘书、王鸣先生为董事会证券事务代表。
    3、关于新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董事王学海先生提名、对候选人有关情况的了解及客观判断,同意董事会聘任李名学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本次被提名的候选人都具有相应的任职资格,其各自的工作能力、业务素质、管理水平、个人品质都能够胜任本公司相应工作;未发现有国家规定不能担任相应职务的市场禁入情况存在。
    
独立董事:伍新木    谢获宝
    莫洪宪
    2005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