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人福高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人福科技)根据《股票发行与交易 管理暂行条例》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信息披露规定, 就本公司 部分法人股股权转让事宜公告如下:
    一、武汉高科国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原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发展总公司,以 下简称武汉高科)于二00 一年二月二十八日分别与武汉市仁军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 司(以下简称武汉仁军)及武汉奥兴高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奥兴)签订了 《武汉人福高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部分法人股股权转让合同》, 以协议方式将其 持有的人福科技法人股1000万股(占人福科技股份总额的7.94%)以每股2.508 元的 价格转让给武汉仁军及武汉奥兴,其中武汉仁军与武汉奥兴各受让500万股。本次转 让后,人福科技股份总额不变;武汉高科仍持有人福科技法人股482万股, 占人福科 技股份总额的3.83%;武汉仁军此前持有人福科技法人股526.3万股,目前合计共持 有1026.3万股,占8.15%;武汉奥兴持有人福科技法人股500万股, 占人福科技股份 总额的3.97%。
    二、此次股权变动完成后,人福科技董事、 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人福科技 股份的数量不变,并已按上市规则的规定予以锁定。
    三、此次股权变动完成后, 人福科技法人股股东持股顺序发生如下变化:此次 股权变动完成前持有人福科技股份主要股东名单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比例(%)1.武汉市当代科技发展总公司龙 37,487,000 29.76
2.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发展总公司 14,820,000 11.76
(现武汉高科国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3.武汉市仁军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5,263,000 4.18
4.北京中能源房地产开发公司 4,180,000 3.32
此次股权变动完成后,持有人福科技股份主要股东名单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比例(%)
1.武汉市当代科技发展总公司 37,487,000 29.76
2.武汉市仁军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10,263,000 8.15
3.武汉奥兴高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5,000,000 3.97
4.武汉高科国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4,820,000 3.83
(原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发展总公司)
5.北京中能源房地产开发公司 4,180,000 3.32
    四、公司及本公司关联法人,董、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没有买卖本公司已上市 流通股份的行为。
    五、备查文件
    1.本次股权转让合同;
    特此公告
    
武汉人福高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00一年三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