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06年3月11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公司于2006年3月1日向各位监事送达了书面会议通知。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公司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蔡东光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经认真审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0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并就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独立意见
    2005年度,公司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要求,认真履行了各项决议,其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按照审慎经营,有效防范化解资产损失风险的原则,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未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独立意见
    通过对公司财务制度执行情况和财务运行状况的检查,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执行情况良好,公司财务运行正常;江苏公证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对公司最近一次募集资金实际投入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最近一次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和承诺投入项目一致。
    4、对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收购、出售资产交易价格合理,未发现内幕交易,没有损害部分股东的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
    5、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的关联交易公平,未损害公司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0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第68条的规定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05年修订)的有关要求,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05年年度报告进行了审核,并提出了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05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05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05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我们没有发现参与公司2005年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我们保证公司2005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0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一致认为: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各项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定价合理,程序规范,没有内幕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6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