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公司第二大股东北京北大青鸟有限责任公司通知,关于中国工商银行长沙市东塘支行诉湖南广播电视网络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北大青鸟有限责任公司借款担保合同纠纷一案,因中国工商银行长沙市东塘支行申请解除对两被告的财产保全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03年2月24日解除对北京北大青鸟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本公司法人股13000000股的冻结。
    特此公告。
    
潍坊北大青鸟华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三年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