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北大青鸟华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3年2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1人,代表股份5084.282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1%,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大会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同意595.9626万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股东所代表股份的100%,审议通过了《关于受让北京北大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该项交易属关联交易,对该项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股东北京天桥北大青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鉴于该议案所涉及的北京北大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股权价值的评估结果尚未完成备案手续,该项交易的正式协议将在备案手续完成后正式签订。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协助出让方办理相关备案手续,如备案完成后的评估结果与本次评估结果不同,则需另行召开股东大会。为规避风险,保护公司及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经与股权出让方北京北大青鸟有限责任公司协商一致,出让方承诺,本公司受让该股权所形成的长期投资在2002-2007年的平均年收益率保持在7%以上;若届时未能完成,出让方北京北大青鸟有限责任公司将以出让价格赎回该股权或补足收益差额。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董事的议案》:
    同意5084.2826万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股份的100%,选举周燕军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周燕军先生增补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李立新先生不再担任本公司董事。
    山东琴岛律师事务所律师姜省路先生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潍坊北大青鸟华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三年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