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02年9月6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向中国光大银行青岛分行申请壹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鉴于公司原向中国光大银行青岛分行申请的壹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期满,为加快公司发展,公司决定继续向中国光大银行青岛分行申请壹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具体贷款额度将视公司生产经营需要予以确定。
    特此公告
    
潍坊北大青鸟华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九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