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司内容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高新支行因借款担保纠纷一案,已于2006年3月30日经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详见2006年6月6日的公司公告)。近日,公司接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通知,拟于2006年12月26日下午3点整在济南市二环东路3966号东环国际广场B座2304室对本公司持有的北京北大文化发展有限公司80%的股权进行拍卖。
    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进展,并及时履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潍坊北大青鸟华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六年十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