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06年8月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周燕军先生主持,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8人,授权1人(徐祗祥董事委托侯琦董事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06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申请贷款的议案》;
    鉴于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的5000万元贷款已经到期,公司决定偿还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1000万元,其余4000万元公司申请借新还旧,期限一年。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潍坊市商业银行东城支行申请贷款的议案》;
    鉴于公司向潍坊市商业银行东城支行的3300万元贷款已经到期,公司决定偿还潍坊市商业银行东城支行300万元,其余3000万元公司申请借新还旧,期限一年。
    特此公告
    潍坊北大青鸟华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八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