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日前,我公司获悉大股东北京北大青鸟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我公司全部19532800股股权被依法冻结,该部分股权占我公司股本总额的7.7%,冻结期限为2005年12月1日至2006年11月30日。
    北京北大青鸟有限责任公司由于为中国恒基伟业集团提供了借款担保,在广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与中国恒基伟业集团等欠款纠纷一案中,广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申请诉前保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了冻结北京北大青鸟有限责任公司持有我公司19532800股股权的民事裁定。
    目前,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权冻结手续。
    我公司将及时对该事项的进展情况进行公告。
    特此公告。
    
潍坊北大青鸟华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五年十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