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华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全额预缴款,比例配售,余额即退”的方式 向社会公众发行5000万A股股票,申购缴款工作已于1997年5月8日完成。 根据《潍 坊华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现将配售比例与 余款清退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配售比例
    根据潍坊会计师事务所鲁潍会师内验字〔1997〕42号验证报告,潍坊华光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专用申购帐户在规定时间内实行收到有效申购资金为3377179 890 0 元,有效申购股数为5924877000股,按照《公告》确定的配售比例方法,配售比例 Ⅰ=50000000/5924877000=0.00843, 由于配售结果满足“千人千股”的法规要 求,本次配售仅采用配售比例Ⅰ,即每个帐户实际认购股数为该帐户有效申购股数 的0.843%,配售过程和结果已经济南市公证处公证。
    二、余款清退及股权确认
    1.投资者实际认购股数=有效申购股数×配售比例,不足1 股部分的累计股数 由承销团包销。
    投资者应缴金额=实际认购股数×5.70元
    2.投资者在办理股权确认的同时,办理余款清退手续。
    申购金额=申购股数×5.70元
    应退投资者余款=申购金额-应缴金额
    3.投资者应在规定时间到原申购网点办理退款手续;经确认为无效申购的资金 全部退回。
    4.股权确认、余款清退及无效申购的退款时间为1997年5月12日11时起至5月13 日二天。营业时间为5月12日上午11: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5月13日 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
    投资者在规定时间内,持申购收据及身份证原件,上证所股票帐户卡(机构申 购者还须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到原缴款 网点办理股权确认和余款清退手续。凡在规定期限未办理股权确认的投资者,视同 自动放弃股票的配售股权,对其应配售的股份由承销团包销。
    
潍坊华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领导小组    一九九七年五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