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有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为保证氯碱化工行业生产所需,由新疆天业(集团)有限公司按市场价格向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石河子中发化工有限公司供应电石3万吨,按每吨价格低于市场价格(到货价2500元)5%结算,共计7125万元。
    ●由于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是独家发起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除独立董事外,其余董事均为该项交易的关联董事,若回避表决,则无法形成董事会决议,因此,关联董事无法回避本次会议的议案表决。关联董事均作了该项关联交易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声明,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天业”或“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石河子中发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发化工)拟向新疆天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业集团”)购进电石3万吨,电石购销涉及关联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规的有关规定,现将关联交易的事项公告如下:
    一、概要
    本公司控股股东天业集团年产10万吨电石项目已基本建设完成,预计年内可生产电石近4万吨。为保证本公司氯碱化工生产所需,经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发化工与天业集团洽谈,双方签订电石购销合同,由天业集团按市场价格向中发化工供应电石3万吨,按每吨价格低于市场价格(到货价2500元)5%结算,共计7125万元。
    二、关联交易方简介
    天业集团为农八师所属国有独资企业,成立于1996年6月,是一家集工、农、科、贸为一体的大型综合性企业,拥有国有资产授权委托经营权,持有本公司国家股股份12960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7.14%,为公司控股股东。截止2004年6月30日,总资产403908万元,净资产为51322万元。
    中发化工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注册资金3650万元,本公司出资比例占74.47%,主营业务为树脂生产销售,塑料薄膜、塑料板、管、棒材制造,塑料丝纺织袋、绳、打包带制造加工。截止2004年6月30日,总资产为30096万元,净资产6931万元。
    三、关联交易的原则
    1、公平、公允的原则;
    2、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原则。
    四、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协议的签署日期
    2004年8月10日,中发化工与天业集团签订《电石购销合同》。
    (二)交易标的的定价原则和交易价款
    1、交易标的
    3万吨电石,总价订为7125万元。
    2、交易价款
    按同期市场到货价格2500元下调5%。在合同履行期间,若电石市场价格发生较大变化,购销价格可同时调整,原则比同期市场价格下调5%。
    (三)交易价款的支付方式
    1、货到验收合格后进行结算。
    2、本次《电石购销合同》的生效条件:
    (1)中发公司和天业集团双方签字盖章;
    (2)经双方有权部门批准。
    五、独立董事意见
    该项关联交易交易价格合理,并缩短了原料采购的运输距离,对保证化工生产的原料供应和成本的降低均起到积极作用。
    该项关联交易公平、公允,未损害新疆天业利益。
    六、备查资料
    1、《电石供销合同》;
    2、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三届五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3、独立董事意见;
    4、《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5、其他相关资料。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四年八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