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被否决或修改的议案;
    ·本次会议没有新议案提交表决;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0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3年2月10日北京时间上午10:30在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和委托代理人共12人,代表股份13548399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9.74%;公司7名董事、3名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董事长郭庆人先生因公出差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委托师祥参董事代为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的有关规定。股东大会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并当场宣布表决结果。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本公司与新疆天业(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北泉农场《资产转让补充协议》的议案。
    此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股东均回避表决,本项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数为5772397股;同意5772397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根据2002年5月,本公司与新疆天业(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天业集团)签订的《资产转让协议》,本公司将所属北泉农场整体资产转让给天业集团,转让款金额为北泉农场经审计2001年12月31日的净资产值204869506.20元,天业集团于2002年12月31日前支付全部款项。由于天业集团无法按协议支付转让款项,本公司与天业集团签订《资产转让补充协议》,终止本公司与天业集团于2002年5月所签订的《资产转让协议》。关于本议案的详细情况见2003年1月4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本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聘请具有证券法律从业资格的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杨有陆律师出席会议并出具法律意见:经本所律师核查与验证,公司200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程序及提出临时提案的程序和主体资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范意见》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3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