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01年度股东大会于2002年6月 27 日上午10:30分在本公司(新疆石河子市北一路94号)办公楼二楼会议室召开。根 据2002年6月13日国家财政部财企【2002】206号文《财政部关于新疆天业股份有限 公司国有股划转有关问题的批复》,将新疆石河子天业塑化总厂持有公司12960万股 的国有法人股划转给新疆天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 经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到会的 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意, 新疆天业(集团)有限公司出席了本次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并依《公司章程》行使表决权。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和委托代理人共14人,代表股份134787989股, 占公司股份 总数的59.43%;股东大会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经现场统计表决结果,通过如下决 议:
    1、审议并通过公司2001年度董事会报告。
    该议案表决,同意134787989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 0股;弃权0 股。
    2、审议并通过公司2001年度监事会报告。
    该议案表决,同意134787989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 0股;弃权0 股。
    3、审议并通过《2001年年度报告正文》及其摘要;
    该议案表决,同意134787989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 0股;弃权0 股。
    4、审议并通过公司2001年度财务报告
    该议案表决,同意134787989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 0股;弃权0 股。
    5、审议并通过公司200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本年度共实现净利润46858493.92元,提取法定公积金4685849.39元, 提取 法定公益金4685849.39元,加上年度未分配利润130022131.00元,可供股东分配利润 167508926.14元。
    公司董事会决定,以现有股本2268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红 利0.5元(含税),共提取11340000元作为股利分配,尚余156168926.14 元未分配利 润,留待以后年度分配。
    该议案表决,同意134775389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反对 12600股, 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1%;弃权0股。
    6、审议并通过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事宜。
    该议案表决,同意134773589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反对 14400股, 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1%;弃权0股。
    7、经逐项表决,审议并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议案。
    ①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受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石河子分公司委托,本 公司可从事货运险代理业务,在《公司章程》第十四条中增加“货运险代理”。
    该议案表决,同意134759189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8%;反对 14400股, 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1%;弃权144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1%。
    ②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及有关法律、法规,对《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进行修改,修改后的条款 由194条增加至247条。
    该议案表决,同意134787989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 0股;弃权0 股。
    8、审议并通过聘任独立董事议案。
    ①聘请朱荣恩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该议案表决,同意134787989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 0股;弃权0 股。
    ②聘请林铁年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该议案表决,同意134742989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7%;反对 14400股, 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1%;弃权306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2%。
    ③每位独立董事年度报酬为3万元(含税)。
    该议案表决,同意134773589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反对 14400股, 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1%;弃权0股。
    9、由于本公司原聘请的深圳同人会计师事务所未能通过年检,已不具有证券、 期货从业资格。公司决定聘请上海万隆众天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的审计机构。
    ①聘请上海万隆众天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出具2001年度审计报告;
    该议案表决,同意134787989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 0股;弃权0 股。
    ②聘请上海万隆众天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2002年度审计机构;
    该议案表决,同意134787989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 0股;弃权0 股。
    ③审计费为50万元(含交通费)。
    该议案表决,同意134755589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8%;反对 14400股, 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1%;弃权180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1%。
    10、审议并通过放弃2001年配股计划。
    该议案表决,同意134769989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反对0股;弃权 180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1%。
    11、审议并通过向新疆天业(集团)公司出售公司所属北泉农场整体资产。
    该议案表决,关联股东均回避,回避后有效表决票数为5058389股,同意 5058389 股,占有此项议案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本次股东大会聘请具有证券法律从业资格的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杨有陆律师出 席会议并出具法律意见:
    经本所律师核查与验证,公司2001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出席股东 大会的人员资格、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程序及提出临时提案的程序和主体资格, 符 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范意见》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有关本此股东大会议案的详细情况见本公司刊于2002年5月24日和6月12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第三次临时董事 会决议及召开2001年年度股东大会公告》和《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第五次 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六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