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于2002年4月9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刊登公告,就本公 司实际控制人新疆天业 集团 有限公司将本公司控股股东新疆石河子天业塑化总厂 所持本公司57.14%国有法人股股权划转至新疆天业 集团 有限公司, 并注销新疆石 河子天业塑化总厂一事予以披露。
    该事项近日已获国家财政部批准,根据国家财政部财企[2002]206号文件《财政 部关于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划转有关问题的批复》,新疆天业 集团 有限 公司函告本公司,新疆石河子天业塑化总厂注销手续已办理完毕,已在按照相关规定 办理股权过户手续。
    本公司将与新疆天业 集团 有限公司保持密切联系, 及时披露有关本公司国有 法人股股权过户情况。
    特此公告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