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称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06年3月3日,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发出书面通知,定于2006年3月14日下午四时在公司办公楼十楼会议室召开三届八次监事会会议。会议如期召开,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4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宝民先生主持。会议召开情况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200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表决,同意4票, 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并通过2005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该议案表决,同意4票, 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并通过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同意4 票, 反对0 票,弃权0票。
    四、审议并通过监事会独立意见。
    该议案表决,同意4票, 反对0票,弃权 0票。
    独立意见如下:
    1、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及高管人员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运作程序规范,工作勤勉,为公司的发展作出了不懈的努力,取得了良好的经营业绩,没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监事会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管理规范,2005年度的财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深圳大华天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监事会对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收购和出售资产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小股东的权益。
    4、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价格公允、公平合理,没有损害全体股东及本公司利益。
    5、年度报告编制合规性的独立意见
    (1)年报编制和审议程序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否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该报告真实反映了本报告期公司的实际情况,所记载事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特此公告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六年三月一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