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南京中达制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2年10月9日上午9:00时在南京中达制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江阴分公司三楼大会议室(江阴市申港镇镇澄路999号申达科技工业园)召开。
    本次会议实到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人共6人,代表股份920904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48.57%,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聘请的江苏金禾律师事务所律师杨小龙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02年中期分配方案》。
    1、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为:
    经南京永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公司2002年度1-6月份实现净利润39,932,610.90元。以母公司2002年度1-6月净利润40,179,746.75元为基数,按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4,017,974.68元,按5%提取法定公益金2,008,987.33元,加上期初未分配利润120,436,381.99元,本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154,342,030.88元。
    公司拟以2002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18960万股为基数,将可分配利润以每10股送3股红股并派送0.8元红利(含税)的方式向全体股东进行分配。本次分配共分配股利72,048,0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82,294,030.88元结转下期。
    2、转增预案的具体内容为:
    公司2002年初资本公积292,427,231.29元,期内增发新股增加资本公积329,158,091.43元,截止2002年6月底资本公积为621,585,322.72元。
    公司拟以2002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18960万股为基数,将资本公积以每10股转增5股的方式向全体股东转增股本。本次转增共减少资本公积94,800,000.00元,剩余资本公积526,785,322.72元继续留存。
    该项决议同意票数92090400股,反对票数0股,弃权票数0股,同意票数占出席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二、审议通过了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根据公司集团化经营的特点,将公司章程有关章节条款中关于总经理(经理)及副总经理的名称对应变更为总裁及副总裁。上述变更涉及第十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五条第(九)款、第六十八条、第九十四条、第一百零八条第(十)、(十五)款、第一百一十六条第(四)款、第六章相关各条、第一百四十四条、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二)、(三)款、第一百八十五条、第二百零七条等条款。上述名称变更后,章程中关于公司“经理人员”的称呼仍然保留,有关章节中对公司经理人员的各种规定均适用于公司总裁及副总裁。
    2、章程第十一条修改为“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裁、董事会秘书、总会计师、总工程师、总经济师。”
    该项决议同意票数92090400股,反对票数0股,弃权票数0股,同意票数占出席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三、审议通过了授权董事会办理中期分配方案实施及《公司章程》修改的相关手续。
    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中期分配有关的事项,并在中期分配实施完毕后修改公司章程的相应条款及变更工商登记手续等各项工作。
    该项决议同意票数92090400股,反对票数0股,弃权票数0股,同意票数占出席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经江苏金禾律师事务所杨小龙律师现场见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有效,会议审议通过的议案合法有效。
    
南京中达制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2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