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本公司接到本公司股东报告,2002年9月24日公司第二大股东南京塑料包装材料总厂(以下简称“南京塑包厂”)与公司第一大股东申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达集团”)订立了《股份转让协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转让情况
    根据南京塑包厂与申达集团在2002年9月24日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申达集团以每股5.23元的价格受让南京塑包厂持有的本公司发起人国有法人股478.14万股,转让总价为25,006,722元。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申达集团持有本公司5,552.84万股法人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9.29%,仍为本公司的第一大股东。
    截止本公告日,南京塑包厂持有本公司股票2,868.84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5.13%。2002年6月29日,南京塑包厂分别与申达集团和公司第三大股东江阴瀛寰资产投资有限公司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协议约定南京塑包厂向申达集团转让本公司发起人国有法人股849.06万股,向江阴瀛寰资产投资有限公司转让本公司发起人国有法人股1,541.64万股,以上转让协议正在报国家财政部审批过程中。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南京塑包厂不再持有本公司股票。
    受让方此次购买股份的资金来源均为其自有资金,以货币形式向转让方支付。
    二、受让方情况
    申达集团成立于1994年6月,现公司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金1.1亿元人民币,其中江阴市申港镇投资有限公司出资3,300万元人民币,张国平等八位自然人出资7,7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张国兴。江阴市申港镇投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胡尚治,经营范围:核准对种、养殖业、加工业、五金机电、化工建材、纺织、冶金、能源交通及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开发,对镇有资产经营管理。本公司经营范围:生产、销售塑料制品、纸制品、机械设备、家具、经营广告及国内贸易(法律法规需专项审批的除外)、进口生产科研所需材料设备、出口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经营本企业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投资。截止2002年6月底,申达集团总资产为114,094.39万元,净资产为29,522.27万元。
    三、转让手续
    本次股权转让将在报国家财政部批准并由南京塑包厂办理股权解除质押手续后办理登记过户手续。
    四、其他情况
    根据以上协议有关方面提供的情况,申达集团与南京塑包厂不存在关联关系。在股权协议转让前六个月内,申达集团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法人均没有买卖本公司股票的行为。本次公告前六个月,南京塑包厂高级管理人员也无买卖本公司流通股的情况。
    本公司将与以上协议各方保持密切联系,根据协议的报批及履行情况,按有关规定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南京中达制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