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并对公告中的任何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元(含税);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
    ·扣税前每股现金红利0.1元;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0.08元
    ·股权登记日:2002年7月8日
    ·除息日:2002年7月9日
    ·现金红利到帐日:2002年7月15日
    南京中达制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经2002年5月15 日召 开的公司200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具体实施事宜公告如下:
    一、分红派息方案
    经南京永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公司2001年度实现利润总额88649251 .03元,税后利润75806858.83元。分别提取10%法定公积金7484587.88元。提取5%法 定公益金3742293.94元。加上期初未分配利润75540991.39元及其他转入172445.23 元,本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140293413.63元。
    经研究,提议以增发A股后的总股本1896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 金红利1元(含税)。不送红股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分配共派发现金红利 189600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121333413.63元结转下一年度。
    二、分红派息具体实施办法
    1、股权登记日:2002年7月8日
    2、除息日:2002年7月9日
    3、红利发放日:2002年7月15日
    4、每股税前红利金额:0.1元
    5、每股税后红利金额:持流通股的个人股东,本公司按20% 的税率代扣个人所 得税,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0.08元/股;持流通股的机构投资者不代扣所得税, 实际 发放现金红利为0.1元/股;持法人股股东实际发放红利为0.1元/股。
    6、发放年度:2001年度
    7、发放范围:截止2002年7月8日下午3:00时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 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8、红利领取办法:
    (1)法人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直接发放。
    (2) 持有流通股的股东的现金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 公司在红利发放日前一个交易日将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应得现金红利金额通过 资金清算系统划付给其指定的证券公司,投资者可在现金红利发放日领取现金红利。 对未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的现金红利暂由登记公司保管, 待投资者办理指定交易 并经登记公司确认后, 登记公司即将该投资者尚未领取的现金红利划付给被指定交 易的证券公司,投资者在办理指定交易后的第二个交易日即可领到现金红利。
    三、咨询机构:南京中达制膜 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25-4718467、4718463-650
    传真:025-4718465
    邮编:210029
    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路89号金鹰国际商城20楼C座
    四、备查文件
    公司200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南京中达制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