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塑料包装材料总厂(以下称“本厂”)是南京中达制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称“南京中达”)的第二大股东,持有南京中达发起人国有法人股28688400股, 经协商以每股5.23元的价格转让本厂持有的南京中达国有法人股23907000股, 占南 京中达总股本的12.61%,其中转让给申达集团有限公司8490600股, 转让给江阴瀛寰 资产投资有限公司15416400股。股权转让所得用于归还本厂欠中国银行的债务。转 让协议已于2002年6月29日签订,报财政部批准后完成转让过户手续。
    本次股权转让后,本厂持有南京中达股权4781400股,占南京中达总股本的2.52%。
    本厂与股权受让方无关联关系。
    本次公告前六个月,本厂高级管理人员无买卖南京中达制膜(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流通股的情况。
    特此公告
    
南京塑料包装材料总厂    2002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