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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074 证券简称:中达股份 项目:公司公告

南京中达制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度增发网上发行公告
2002-01-21 打印

    主承销商: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重要提示

    1、南京中达制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增发不超过4500万股A股已获得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1〗63号文批准。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上累计投标询价的方式,部分向老股东优先配售, 剩余部分 向老股东和其他社会公众投资者比例配售。本次发行由主承销商北京证券有限责任 公司负责组织实施。

    3、本次发行数量不超过4500万股,最终发行数量由发行人、主承销商根据申购 情况确定。老股东参加申购,且申购价格高于或等于发行价格的,可按其股权登记日 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股数量按10:4的比例优先认购。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充分考 虑老股东的认配情况,根据网上累计投标询价申购的结果,按照一定的超额认购倍数 确定发行价格。

    4、本次发行累计投标询价申购区间为:以发行人股权登记日前1日二级市场收 盘价的85%为询价区间下限;以发行人股权登记日前1日二级市场收盘价为询价区间 上限。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在股权登记日公告确定的投标询价申购区间。

    5、本次发行股票的具体上市时间另行公告,上市当日即可流通, 主承销商将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就发行后尽快上市达成一致并做出安排。

    6、本次发行对原上市股票不进行除权处理。

    7、 本《网上发行公告》仅对本次发行中老股东和其他社会公众投资者参与累 计投标询价申购的有关事宜作出说明, 投资者欲了解公司本次股票发行的其他详细 情况,请阅读2002年1月19日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刊登的《南京中 达制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度增发招股意向书》。

    8、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将视需要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及时公告,请投资者留意。

    9、有关网上配售股份发行的相关资料,投资者可在下述网址查询:

    http://www.sse.com.cn

    释义:

    除非特别提示,本《网上发行公告》中的下列词语定义如下:

    发行人、股份公司或南京中达:指南京中达制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发行或本次增发:指发行人本次增发不超过4500万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的普通股的行为。

    主承销商:指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承销团:指以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主承销商而组成的本次发行的承销团。

    上交所:指上海证券交易所。

    登记公司: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老股东:指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登记公司登记在册的发行人A 股社会流通股股 东。

    其他社会公众投资者:指参加本次发行申购的, 除老股东外其他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开设A股股东帐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自然人和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 法 规禁止者除外)。

    机构投资者:指证券投资基金及法律、法规允许申购新股的其他境内法人投资 者。

    申购日:指投资者申购本次发行股票的日期。

    元:指人民币元。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1、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数 量不超过4500万股。

    2、本次增发采取网上累计投标询价发行的方式,最终发行价格将根据网上申购 的情况由主承销商和发行人确定,并在申购结束后的发行结果公告中公告。 老股东 可按其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股数量按10:4的比例优先认购。

    3、本次发行累计投标询价申购区间为:以发行人股权登记日前1日二级市场收 盘价的85%为询价区间下限;以发行人股权登记日前1日二级市场收盘价为询价区间 上限。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在股权登记日公告确定的投标询价申购区间。

    4、 参与累计投标询价的老股东和其他社会公众投资者在上述投标询价区间内 申购,最终发行价格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在充分考虑老股东认配情况的基础上,根据 申购结果,按照一定的超额认购倍数确定,确定发行价格后, 所有股票按同一价格发 行。

    5、发行地区:全国所有与上交所系统联网的证券营业网点。

    6、发行对象:老股东以及其他社会公众投资者。

    7、本次发行申购分为优先认购和比例认购两部分。 优先认购部分的申购代码 为“731074”,简称“中达配售”,仅供老股东行使优先认购权时使用;比例认购部 分的申购代码为“730074”,简称“中达增发”,供其他社会公众投资者和参与比例 认购的老股东申购时使用。

    8、股权登记日:2002年1月22日

    本次发行后对原上市股票不进行除权处理。

    9、申购日:2002年1月23日上午9:30—11:30

    下午13:00—15:00

    10、《发行结果公告》刊登日:2002年1月28日

    11、未获发售申购款退款日:2002年1月29日

    12、向有效申购者进行配售日:2002年1月28日

    13、股票停牌、复牌安排(工作日):

    2002年1月23日全天停牌(申购日)

    2002年1月24日~1月25日全天停牌(申购期间);

    2002年1月28日上午停牌(刊登《发行结果公告》)。

    上述日程安排遇不可抗力顺延。

    14、本次发行股票的具体上市时间另行公告,上市当日即可流通,主承销商将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就发行后尽快上市达成一致并做出安排。

    二、发行方式

    1、主承销商利用上交所交易系统,在网上申购日指定时间内发行。由主承销商 将4500万股股票存入在上交所开设的股票发行专户,并作为股票唯一“卖方”,老股 东和其他社会公众投资者在网上申购,通过与上交所联网的各证券营业网点,按规定 的投标询价申购方式进行申购委托。申购结束后, 由上交所系统主机按经核实的资 金到位情况统计有效申购总量,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将充分考虑老股东的认配情况,根 据网上累计投标询价申购的结果按照一定的超额认购倍数确定最终发行价格。

    2、发行价格确定后,所有高于或等于发行价格的有效申购为获售申购。获售申 购分为具有优先认购权的部分和不具优先认购权的部分。老股东通过“731074”申 购代码取得的获售申购,为具有优先认购权的部分; 老股东和其他社会公众投资者 通过“730074”申购代码取得的获售申购,为不具优先认购权的部分。 本次发行的 股票优先向具有优先认购权的获售申购发售, 剩余股票以比例配售的方式向不具优 先认购权的获售申购发售。具体方法为:

    (1)若老股东和其他社会公众投资者有效申购价格低于发行价格,不获配售。

    (2)若老股东通过“731074”申购代码参与优先认购有效,且有效申购价格高 于或等于发行价格,则该等申购为具有优先认购权的获售申购,将获优先发售。

    (3)老股东按10:4的优先认购比例参与优先认购时, 可优先认购数量为原持 有股数乘以优先认购比例0.4四舍五入后取整。

    (4)若老股东和其他社会公众投资者通过“730074 ”申购代码参与比例认购 有效,且有效申购价格高于或等于发行价格,则该等申购为不具优先认购权的获售申 购,将按比例配售已由老股东优先认购后的剩余股票。

    配售比例=(4500万股-老股东优先认购的总量)/(不具有优先认购权的获售 申购总量)

    (5)按配售比例配售时取整数股,不足一股的零股累计后,由主承销商包销。

    (6)如果投资者的有效申购总量低于本次发行总量,则各投资者按照其有效申 购量以投标询价区间的下限足额配售股票, 余额部分由本公司根据承销协议组织承 销团包销。

    三、老股东参与投标询价的申购规定

    1、基本规定

    (1)网上投标询价的申购报价单位为0.01元。

    (2)申购价格区间以外的申购均为无效申购,上交所电脑系统将自动删除。

    (3)老股东除可参加优先认购外,还可参加比例认购。

    (4)每个股票帐户在申购前必须按照申购的价格和股数足额存入资金。

    2、老股东行使优先认购权的申购规定

    (1)老股东行使优先认购权的比例为10:4,申购代码为“731074”,申购简称 为“中达配售”。

    (2)申购股数不得超过可优先认购股数,否则,超出部分视为无效申购,按可优 先认购股数作为有效申购。

    (3)除可优先认购股数大于999,000股的老股东外, 其余老股东在行使优先认 购权时每个股票帐户只能申购一次,一经申报不能撤单,同一帐户的多次申购除首次 申购外,其余申购均视作无效申购。

    (4)可优先认购股数大于999,000股的老股东可多次申购。最后一次申购上限 为999,000股,之前每次申购均必须为990,000股。每次申购必须为同一价格,否则除 首次申购外为无效申购。

    (5)不设申购下限,可以零股申购。

    3、老股东参与比例认购的申购规定

    (1)老股东参加比例认购不具有优先认购权。

    (2)申购代码为“730074”,申购简称为“中达增发”。

    (3)每个股票帐户的申购数量下限为1000股,超过1000股必须是1000股的整数 倍,申购数量上限为999,000股(证券投资基金除外)。

    (4)每个股票帐户只能申购一次,一经申报不能撤单, 同一帐户的多次申购除 首次申购外,其余申购均视作无效申购。

    四、其他社会公众投资者参与投标询价的申购规定

    1、网上投标询价的申购报价单位为0.01元。

    2、申购价格区间以外的申购均为无效申购,上交所电脑系统将自动删除。

    3、每个股票帐户必须按照申购价格和股数交纳足额申购资金。

    4、申购代码为“730074”,申购简称为“中达增发”。

    5、每个股票帐户的申购数量下限为1000股,超过1000股必须是1000股的整数倍, 申购数量上限为999,000股(证券投资基金除外)。

    6、每个股票帐户只能申购一次,一经申报不能撤单, 同一帐户的多次申购除首 次申购外,其余申购均视作无效申购。

    五、证券投资基金申购数量上限的规定

    证券投资基金的申购数量上限不受999,000股的限制,但是基金管理公司应保证 其管理的单只证券投资基金申购股票的金额不超过该基金2002年1月18 日资金净值 的10%,且保证同一基金管理公司管理的全部基金申购本次发行的股票不超过发行人 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10%。

    六、申购程序

    1、办理开户手续

    凡参与投标询价申购的投资者,申购时需持有上交所的证券帐户卡,尚未开户登 记的投资者,必须在申购日T日(2002年1月23 日)前通过登记公司的代办处办妥证 券帐户的开户手续。

    2、存入足够的申购资金

    凡参与本次投标询价申购的老股东和其他社会公众投资者,必须在申购日T日( 2002年1月23日)前(含该日)根据自己的申购量存入足够的申购资金。

    尚未开设资金帐户者,必须在申购日T日(2002年1月23 日)前在上交所联网的 各证券交易所网点开设资金帐户,根据自己的申购量存入足额资金。

    3、委托申购手续

    申购手续与在二级市场买入上交所上市股票的方式相同。即:

    (1)参与申购的投资者当面委托时,必须认真、清楚地填写“代理买入股票委 托单”的各项内容,持本人身份证或法人营业执照、股票帐户卡、 资金帐户卡(确 认资金存款额必须大于或等于申购股票所需的款项)到上交所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 点办理委托申购。柜台经办人员查验申购者交付的各项凭证, 复核无误后即可接受 委托申购。

    (2)投资者通过自助委托或电话委托时,应按各证券交易网点的规定办理委托 申购手续。

    七、定价与配售

    1、申购确认

    T日(2002年1月23日)为申购日,申购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T+1日(2002年1月 24日)由各证券营业部将申购资金划入上交所在清算银行中开设的申购资金专户。 T+2日(2002年1月25日),由主承销商会同上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对申购资金的到 帐情况进行核查,并由上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上交所以申购资金的 实际到位情况确认有效申购,凡资金不实的申购,一律作为无效申购。投资者可到原 委托网点查询申购结果。

    2、公布最终发行价格和配售数量

    T+3日(2002年1月28日),在指定的报纸上刊登《发行结果公告》。

    3、按比例配售

    T+3日(2002年1月28日),上交所将按照比例向各获配帐户配售股票。

    4、确认配售股数

    若老股东和其他社会公众投资者的有效申购价格高于或等于最终发行价格, 皆 按同一比例配售已由老股东优先认购后的股票。

    八、清算与交割

    1、T+1日(2002年1月24日)至T+3日(2002年1月28日),参与申购的资金由 登记公司冻结,冻结资金利息(共3天)归发行人所有。

    2、T+3日(2002年1月28日)按比例配售股票, 登记公司根据配售结果进行清 算交割和股东登记,并由上交所将配售结果发给各证券交易网点。

    3、T+4日(2002年1月29日),对未获配售的申购资金予以解冻,并向各证券营 业网点返还未获配售的申购余款;同时将获配的申购资金扣除发行手续费后划至主 承销商指定帐户。主承销商在收到登记公司划转的配售股款后, 按照承销协议的规 定将此款项划入发行人指定的银行帐户。

    4、新股股权登记由上交所电脑主机在本次发行结束后自动完成,由登记公司以 软盘形式交给主承销和发行人。

    九、路演

    为使投资者更好地了解本次发行和发行人的详细情况, 发行人拟对本次发行进 行网上路演推介,路演网址为http://www.cnstock.com,路演时间为2002年1月22日 13:30~17:30。

    十、发行费用

    1、本次对老股东和其他社会公众投资者网上发行不收取佣金、 过户费和印花 税等费用。

    2、网上发行手续费按实际成交金额的3.5‰提取, 由主承销商委托登记公司按 各参加网上发行的证券营业网点的实际有效配售量, 将这笔费用按比例划至各证券 营业网点。

    十一、发行人和主承销商

    1、发行人:南京中达制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汉中路89号金鹰商城20层C座)

    电话:025-4718462

    传真:025-4718465

    联系人:何祖元

    2、主承销商: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外大街2号万通新世界广场B座12层

    电话:010-68431166转8142、8143

    传真:010-88018659

    联系人:潘劲飞赵轶青林琛

    

主承销商: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02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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