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07年6月28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为美达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和《关于为申恒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
    1、关于为美达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情况
    江阴美达新材料有限公司(简称"美达公司")因生产经营过程中的资金需要,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申请贷款人民币5000万元,美达公司请求本公司为该笔贷款提供担保,基于美达公司为本公司的参股公司,且江苏申龙创业集团有限公司同意就该项担保提供反担保,公司董事会经研究后同意为美达公司的上述贷款提供担保。
    2、关于为申恒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情况
    江阴申恒特种新材料有限公司(简称"申恒公司")因生产经营过程中的资金需要,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申请贷款人民币3500万元,申恒公司请求本公司为该笔贷款提供担保,基于江苏申龙创业集团有限公司同意就该项担保提供反担保,公司董事会经研究后同意为申恒公司的上述贷款提供担保。
    以上担保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介绍
    1、江阴美达新材料有限公司
    江阴美达新材料有限公司系本公司参股公司,注册资本:4200万美元;法定代表人:符炳方;注册地:江阴经济开发区西区;经营范围:从事光解膜、多功能膜的开发与生产,销售自产产品,江苏申龙创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50%股权,本公司持有其25%股权。
    美达公司提供的2006年度财务报表表明,该公司2006年12月31日的总资产为121761万元,总负债为90356万元,净资产为31405万元,资产负债率74.21%。
    2、江阴申恒特种新材料有限公司
    江阴申恒特种新材料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0万美元;法定代表人:张健;注册地:江阴经济开发区申港园区(亚洲包装制造中心);经营范围:研究开发、生产多功能膜(涉及专项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销售自产产品。江苏申龙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75%股权。
    申恒公司提供的2006年度财务报表表明,该公司2006年12月31日的总资产为14489万元,总负债为11718万元,净资产为2771万元,资产负债率80.88%。
    三、担保协议或担保的主要内容
    1、公司同意为美达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申请贷款人民币5000万元提供担保,并由江苏申龙创业集团有限公司就该项担保提供反担保。
    2、公司同意为申恒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申请贷款人民币3500万元提供担保,并由江苏申龙创业集团有限公司就该项担保提供反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江阴美达新材料有限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申请贷款人民币5000万元;江阴申恒特种材料有限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申请贷款人民币3500万元,均用于补充生产经营过程中的资金需要,资金用途合理,且江苏申龙创业集团有限公司同意就此两项担保提供反担保,因此,公司董事会认为此两项担保的风险是可以控制的,同意提供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07年5月31日,本公司共对外担保134437万元,占公司2006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08.21%,其中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担保43862万元,逾期担保数量为11000万元。
    六、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6年修订本)》以及中国证监会有关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等规定,公司独立董事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对本次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检查并审阅了公司与此相关的文件资料,大家一致认为:
    1、本次对外担保审议过程符合相关规定,表决程序符合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相关法律的要求。
    2、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才能生效。
    3、江阴美达新材料有限公司系本公司参股子公司,为满足其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本公司同意为其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申请贷款人民币5000万元提供担保,由于江苏申龙创业集团有限公司同意就该项担保提供反担保,我们认为此项担保不会增加公司额外风险,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提供此项担保。
    4、江阴申恒特种材料有限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申请贷款人民币3500万元,主要是用于满足生产经营过程中的资金需要,鉴于江苏申龙创业集团有限公司同意就该项担保提供反担保,我们认为此项担保的风险是可以控制的,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提供此项担保。
    5、公司目前的担保总额已超过公司的净资产,由于本次担保均为新增担保,这将继续增加公司的担保总额,我们提请公司董事会要密切关注这一情况,注意控制好公司对外担保可能存在的风险,积极督促相关被担保方按规定及时归还贷款,努力降低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2、独立董事对公司担保事项的意见
    3、反担保协议
    特此公告。
    江苏中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