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2006年5月16至5月18日, 本公司股票已连续三个交易日达到涨幅限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特别提示和声明如下:
    截止目前,公司生产经营一切正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本公司声明: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和法规的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纸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中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