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江苏中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05年4月25日以传真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于2005年5月9日在江阴美达新材料有限公司大会议室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人。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石纪闵董事长主持会议。会议审议并以一致同意表决方式通过下列决议:
    一、同意张国兴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辞去副董事长职务。
    二、同意《关于本公司与南京禄口国际机场有限公司继续银行贷款互保关系的议案》,同意公司按该议案确定的范围与南京禄口国际机场有限公司签订有关协议。该议案的具体内容如下:
    “为了满足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本公司于2004年4月23日与南京禄口国际机场有限公司签订了一年期的银行互保协议(2004年4月23日----2005年4月22日),互保额度为RMB11000万元。该互保协议现已到期,经双方协商同意继续为对方提供银行贷款的担保(仅限于在中国工商银行南京新街口支行的贷款担保),互保额度为RMB11000万元,期限一年,2005年5月10日至2006年5月9日。”
    特此公告。
    
江苏中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