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江苏中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今日接到通知:本公司控股股东申达集团有限公司质押给中国银行江阴支行的本公司社会法人股30688400股于2004年6月15日解除质押。
    特此公告。
    
江苏中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