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江苏中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日前接到本公司控股股东申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达集团”)的通知:申达集团原股东江阴市申港镇投资有限公司于2004年2月23日将其持有申达集团30%的股权转让给了公司另一股东张国平。
    该次转让前后申达集团股权变化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或姓名 转让前 转让后 出资额(万元) 比例(%) 出资额(万元) 比例(%) 张国平 4400 40 7700 70 江阴市申港镇投 3300 30 0 0 资有限公司 张国兴 1100 10 1100 10 石纪闵 550 5 550 5 童爱平 550 5 550 5 袁源 440 4 440 4 陈少华 330 3 330 3 缪玉华 330 3 330 3 合计 11000 100 11000 100
    该次转让前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均为张国平先生与其兄张国兴先生。
    特此公告。
    
江苏中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