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于2003年10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讨论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由于工作变动原因,同意姚名福同志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三、审议通过了《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隆源光电(香港)有限公司对凤凰光学(广东)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
    为了积极利用外方在人才、技术、市场等方面的资源优势,充分挖掘凤凰光学(广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资公司”)的发展潜力,进一步增强合资公司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能力,力争使之早日发展成为具有世界规模的一流光学企业,经本公司董事会讨论决定,同意隆源光电(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源光电”)以相当于人民币500万元的外汇现金对合资公司进行增资。双方约定,2003年1―10月,即在合资公司本次增资前的投资收益双方股东按照变更前的出资比例进行分享。
    在本次增资后,凤凰光学(广东)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和各方股东的出资金额、出资比例调整如下:合资公司注册资本增至为2500万元,其中:本公司出资1500万元,占60%;隆源光电(香港)有限公司出资1000万元,占40%。
    
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三年十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