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对方名称:(1)江西三清山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2)江西龙盛置业有限公司。
    2、投资数量:合资公司投资总额为15000万元人民币,注册资本为15000万元人民币,其中本公司以现金方式出资3000万元人民币。
    3、经营期限:合资公司合营期限为20年。
    4、投资项目名称:江西三清之旅有限公司。
    一、对外投资概述。
    2003年9月16日,本公司与江西三清山旅游集团有限公司、江西龙盛置业有限公司在江西省上饶市签署了《合资经营江西三清之旅有限公司合同》(以下简称“合资经营合同”)。根据《合资经营合同》,江西三清之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资公司”)总投资额为15000万元,注册资本为15000万元。合资公司各出资人对合资公司的出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2003年9月15日本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2003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江西三清之旅有限公司的议案。
    二、投资协议主体介绍。
    1、江西三清山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注册地址:江西省上饶市信州区解放西路138号,法定代表人:陈斌先生,注册资本:5000万元,主要从事旅游、酒店、工贸、地产、交通等以旅游事业为纽带的一条龙产业。截至2002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21789.18万元,净资产15174.02万元,是上饶市最大的民营企业之一。
    2、江西龙盛置业有限公司。
    公司注册地址:江西省上饶市信州区带湖路88号,法定代表人:叶重德先生,注册资本:2500万元,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建筑,是上饶市知名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之一。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合资公司投资总额为15000万元人民币,注册资本为15000万元人民币,其中本公司以现金方式出资3000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20%;江西三清山旅游集团有限公司以其拥有的经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中介机构评估确认的江西三清山天门山庄有限公司、上饶三清大酒店有限公司和江西三清山索道有限公司的净资产(含索道经营权)以及三清山外双溪文化休闲购物广场、婺源宾馆、思溪延村、灵岩洞、国家森林公园和三清山北山东山的索道等旅游资源开发经营权作价中的10500万元人民币出资,占注册资本的70%;江西龙盛置业有限公司以现金方式出资1500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10%。
    本公司对合资公司的现金出资由本公司自筹解决;江西三清山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和江西龙盛置业有限公司的出资由其自筹解决。
    合资公司经营范围是:旅游景区开发经营及与之相关的旅游开发、旅游服务及摄影、酒店管理、娱乐服务、商务中心、餐饮业、购物商场、机票、车票代理、沐浴业、歌舞厅、美容美发服务、客运货运、工艺美术品(除金银首饰)、百货服装、旅游产品开发、文化经济信息服务(实际经营范围以工商登记部门核准的范围为准)。
    四、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资公司的总投资、注册资本、各出资方的出资金额、出资方式以及所占注册资本的比例见“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2、各方投入的注册资金自合资经营合同签定之日起15天内到位,以房产、土地、实物等非货币性资产出资部分的必须在自合资公司营业执照核发之日起90天内办理完毕产权过户手续。
    3、合资经营合同需经有关审批机构批准,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旅游行业属于正在蓬勃发展的朝阳产业,经营效益稳定,市场潜力巨大。江西省自然资源十分丰富,旅游资源尤其突出,近年来全省旅游业保持了较快增长。由于独特的自然景观和丰富的人文内涵,作为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的三清山以及婺源旅游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知名度正在快速提升。本公司经过认真的市场调研和项目可行性分析,决定通过以自筹资金投资参与组建合资公司的方式积极介入旅游产业。本公司认真考虑了该项目可能出现的运营风险并拟定了相应的对策,预计该项投资将有利于降低本公司一元化经营的风险,获得稳定的投资收益,保持本公司整体经营业绩的稳步增长。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合资经营江西三清之旅有限公司合同》;
    2、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03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2003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