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02年12月11日在江西省上饶市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8人,吴晓求独立董事因公在外未出席会议,公司监事会成员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讨论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南昌凤凰数码科技有限公司流动资金贷款2800万元人民币提供担保的事项。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为控股子公司南昌凤凰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南昌市高新支行流动资金贷款2800万元人民币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半年。具体内容见今日担保公告。
    2、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应收款项坏帐损失计提政策的议案。
    会议决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从2003年年初开始,对帐龄3年以上经确认难以收回的应收款项,全额计提坏帐准备。
    3、审议通过了《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监管办公室巡检有关问题的整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0二年十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