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南昌凤凰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数量及累计为其担保数量:本次担保数量为2800万元人民币,累计为其担保数量2800万元人民币。
    ●本次无反担保。
    ●对外担保累计数量:5800万元人民币。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02年9月24日在南昌与中国建设银行南昌市高新支行签订了《保证合同》,为控股子公司南昌凤凰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南昌市高新支行借款2800万元人民币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半年,即2002年9月25日至2003年3月25日。
    上述担保事项经2002年12月11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由于担保金额在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行使职权范围之内,不需经股东大会批准。
    本担保事项公司董事会未予及时披露,在此特向广大投资者致歉。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南昌凤凰数码科技有限公司是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注册地址为南昌高新技术开发区火炬大街,法定代表人任捷,经营范围是:生产和销售数码照相机、照相器材、光学仪器及数字电子产品等,并进行相关的技术服务和销售服务,研究和发展新技术产品。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本公司占60%。截止2002年9月30日,其总资产为6052.36万元,净资产为2361.11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南昌凤凰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南昌市高新支行借款2800万元人民币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半年,即2002年9月25日至2003年3月25日。
    四、董事会意见。
    南昌凤凰数码科技有限公司是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为支持其生产经营需要,董事会同意为其流动资金贷款2800万元人民币提供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为止,本公司尚未解除担保责任的担保合同涉及实际金额合计为5800万元人民币,无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保证合同;
    3、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
    
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2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