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近日发布的证监公司字[2006]38号文"关于印发《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06年修订)的通知》精神,经持有公司35.12%股份的股东富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议,提请董事会向2005年股东大会提交"审议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此,将原定于2006年3月31日上午9:00召开的2005年度股东大会(详见2006年2月28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相应延期至2006年4月26日下午1:30召开,与200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期(详见2006年3月24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股东大会议题中增加《审议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其他事项不变。
    特此公告
    
浙江富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