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富润股份有限公司二届四次监事会于2001年3月3日在公司第二接待室召开, 应到监事7人,实到6人。会议对公司董事会员2000年度工作、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 责情况和公司财务状况等进行了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公司200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2、公司董事会在2000年度的工作中,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履行职责,无违法违纪现象, 无损害公司和 股东利益的行为。
    4、 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
    5、公司无内幕交易,未损害股东权益和造成公司资产流失。
    6、公司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原则,未损害公司利益股东权益。
    此决议。
    
浙江富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1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