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公司股东富润集团有限公司通知,该公司于2003年10月28日将所持本公司1503万股国有法人股及期间的送股300.6万股(二项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17.56%)质押给中国工商银行诸暨市支行,2004年10月26日,中国工商银行诸暨市支行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上述股份的质押解除手续。
    专此公告
    
浙江富润股份有限公司    二○○四年十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