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每股发放现金红利0.15元(含税),每10股发放现金红利1.5元(含税)。
    2、扣税前每股现金红利0.15元,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0.12元。
    3、股权登记日2003年6月17日。
    4、除息日2003年6月18日。
    5、现金红利发放日2003年6月23日。
    一、2003年4月28日本公司200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0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二、分配方案
    1、以2002年度末总股本85593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共计分配利润总额为12838950元,剩余利润29651288.85元转入下一年度。
    2、发放年度:2002年度
    3、发放范围:截止2003年6月17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4、每股税前红利0.15元。
    5、对流通股个人股东,公司按2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12元;对流通股机构投资者法人股东,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15元。
    三、分红派息实施具体日期
    1、除权登记日:2003年6月17日
    2、除息日:2003年6月18日;
    3、红利发放日:2003年6月23日
    四、实施办法
    1、流通股的现金红利:每股派发税前股利0.15元 其中个人股东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每股0.03元后,税后股利每股0.12元 ,公司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以下简称“登记公司” 代理发放,在现金红利发放日2003年6月23日前一个交易日将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的现金红利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划付给其指定的证券公司,投资者可在现金红利发放日领取现金红利。现金红利发放日前未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的现金红利暂由登记公司保管,不计息。当投资者办理指定交易生效后,由登记公司将该投资者尚未领取的现金红利划付给指定的证券公司,投资者在办理指定交易的第二个交易日即可领取现金红利。
    2、国有法人股和其他法人股:每股派发税前股利0.15元,红利款由公司按其指定的帐户直接划给各法人股股东,股利发放日为2003年6月23日。
    五、咨询办法:
    咨询地点:浙江富润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联系人:王坚先生王燕女士
    联系电话:0575-72223657227651传真:0575-7223018
    地址:浙江省诸暨市安平路42号邮编:311800
    六、备查文件
    公司200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特此公告
    
浙江富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3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