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富润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度股东大会于2002年3月28日在公司议事室举行, 到会股东和股东代理人29人,代表股份414372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4.71%, 公司的 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 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0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41437240股,占到会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二、审议通过200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41437240股,占到会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三、审议通过200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2001年度实现利润总额18645565.81!元,净利润17789115.49元,提取10%的 法定盈余公积金1723114.17元,提取5%的法定盈余公益金861557.09元, 可供股东分 配利润15204444.23元,加上未分配利润30087251. 67 元 , 实际可供股东分配利润 45291695.90元,参照2001年分配计划,从实实在在回报投资者考虑,每10股派发现金 红利1.6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
    (同意:41437240股,占到会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四、审议通过2001年年度报告。
    (同意:41437240股,占到会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修改内容详见2002年2月6日《中国证 券报》、《上海证券报》)。
    (同意:41437240股,占到会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六、审议通过《公司治理纲要》。
    (同意:41437240股,占到会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七、审议通过关于受让“富润”商标的议案(本议案构成关联交易, 与交易有 关的关联股东富润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同意:11875440股,占表决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八、选举产生第三届董事会和第三届监事会:
    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赵林中、周国凡、俞可龙、傅国柱、应叶华、何四新、 周早春、陈黎伟、王坚、马玉良、戴大鸣、陈哲艮、陶王非、沈玉平、何圣东为公 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其中马玉良、戴大鸣、陈哲艮、陶王非、沈玉平、 何圣东为 独立董事。
    赵林中(同意:41437240股,占到会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周国凡(同意:41437240股,占到会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俞可龙(同意:41437240股,占到会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傅国柱(同意:41437240股,占到会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应叶华(同意:41437240股,占到会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何四新(同意:41437240股,占到会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周早春(同意:41437240股,占到会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陈黎伟(同意:41437240股,占到会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王坚(同意:41437240股,占到会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马玉良(同意:41437240股,占到会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戴大鸣(同意:41437240股,占到会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陈哲艮(同意:41437240股,占到会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陶王非(同意:41437240股,占到会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沈玉平(同意:41437240股,占到会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何圣东(同意:41437240股,占到会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选举黄启星、周增辉、赵仿云、蔡建、郭晓映、石松宁、张非凡为第三届监事 会监事,其中郭晓映、石松宁、张非凡为职工监事,直接进入监事会。
    黄启星(同意:41437240股,占到会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周增辉(同意:41437240股,占到会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赵仿云(同意:41437240股,占到会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蔡建(同意:41437240股,占到会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董事、监事简历详见2002年2月6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九、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续聘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财务审计机构。
    (同意:41437240股,占到会股东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国浩律师集团(杭州)事务所沈田丰律师列席本次会议,对会议进行现场见证, 并出具了《关于浙江富润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的法律意见书》, 认 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 均符合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通过的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均合法有效。
    
浙江富润股份有限公司    2002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