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富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01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 2001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具体实施事宜公告如下:
    一、分红派息方案
    经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以总股本75733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 现金红利1.6元(含税),共计分配股利12117280.00元。
    二、分红派息具体实施内容
    1、股权登记日:2001年11月8日(星期四)。
    2、除息日:2001年11月9日(星期五)
    3、红利发放日:2001年11月15日(星期四)
    4、每股税前红利金额0.16元。
    5、每股税后红利金额:对流通股个人股东,根据国家税法的有关规定, 应代扣 个人所得税(税率20%),税后实际发放现金红利每股0.128元; 法人股东不扣所得 税,实际发放现金红利每股0.16元。
    6、发放年度2001年度中期。
    7、发放范围:截止2001年11月8日(星期四)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 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登记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 司全体股东。
    8、领取办法:(1)法人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直接发放。诸暨本地法人 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帐户卡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领取人身份证 等自发放之日起在本公司证券部领取红利;外地法人股股东将营业执照、股东帐户 卡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开户银行帐号等资料邮寄至本公司证券部, 由 本公司通过银行汇款。
    (2)持有流通股的股东现金红利,本公司委托登记公司通过其资金结算系统向 股权登记日在册并在上交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 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登 记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并经该公司确认后,可在办理指定交易后的第二个工作 日领取红利。
    三、咨询机构:本公司证券部
    地址:浙江省诸暨市安平路42号
    邮编:311800
    电话:0575-72235327222043
    传真:0575-7223018
    特此公告。
    
浙江富润股份有限公司    二OO一年十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