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富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0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01年 4月18日召开的公司200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具体实施事宜公告如下:
    一、分红派息方案
    经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以总股本75,733,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 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共计分配股利15,146,600.00元.
    二、分红派息具体实施内容
    1、股权登记日:2001年5月25日(星期五).
    2、除息日:2001年5月28日(星期一).
    3、红利发放日:2001年5月31日(星期四).
    4、每股税前红利金额0.2元.
    5、每股税后红利金额:对流通股个人股东,根据国家税法的有关规定, 应代扣 个人所得税(税率20%),税后实际发放现金红利每股0.16元;法人股股东不扣所得 税,实际发放现金红利每股0.2元.
    6、发放年度2000年度.
    7、发放范围:截止2001年5月25日(星期五)下午3:00 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 后, 在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以下简称登记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 东.
    8、领取办法:
    (1)法人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直接发放.诸暨本地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 复印件、股东帐户卡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领取人身份证等自发放之日起 在本公司证券部领取红利;外地法人股股东将营业执照、股东帐户卡复印件、法定 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开户银行帐号等资料邮寄至本公司证券部, 由本公司通过银行 汇款.
    (2)持有流通股的股东现金红利,本公司委托登记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 股权登记日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 已办 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 利暂由登记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三、咨询机构:本公司证券部
    地址:浙江省诸暨市安平路42号
    邮编:311800
    电话:0575-7223532 7222043
    传真:0575-7223018
    特此公告
    
浙江富润股份有限公司    二OO一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