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公司股东富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通知,该公司于2005年11月29日将所持本公司1803万股国有法人股质押给中国工商银行诸暨市支行。2006年11月9日,中国工商银行诸暨市支行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上述股份的质押解除手续。11月10日,富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将该1803万股限售流通股(计占公司总股本的12.82%)再次质押给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暨支行,质押期限至2007年11月8日。
    专此公告
    浙江富润股份有限公司
    二○○六年十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