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洲坝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于2005年4月19日以传真或送达等方式发出了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05年4月29日上午在武汉葛洲坝大酒店召开,由监事会主席刘炎华主持,应到监事7名,实到监事6名,袁文强监事因出差,委托文利民监事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葛洲坝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通知”精神,决定对监事会议事规则进行如下修改:
    1、在“第四条:下列事项由监事会进行讨论、研究、审议,形成决定或决议”中,增加一项:向公司推荐独立董事候选人。
    2、将第二十条:本议事规则经监事会会议讨论通过后施行,原议事规则同时废止。
    修改为:本议事规则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施行,作为公司章程的附件,原议事规则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葛洲坝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