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洲坝股份有限公司于2004年10月27日在宜昌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监事7人,实到6人,另有1名监事委托其他监事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04年第3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公司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及公司与中国葛洲坝水利水电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签署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
    公司拟购买中国葛洲坝水利水电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拥有的位于湖北省荆门市东宝区泉口路一宗面积为2,152,165.72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以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审核的账面净值499,543,956.00元为购买价格。
    监事会认为,本次交易公司聘请了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审核机构进行了专项审核,购买的资产以经审核的账面净值作为定价依据是公允的。该项购买资产交易有利于保证公司经营性资产的完整性,有利于降低公司经营成本,减少关联交易。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要求,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葛洲坝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四年十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