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洲坝股份有限公司于2004年6月16日(星期三)上午在武汉葛洲坝大酒店召开了200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席会议股东5人,代表股份332,801,156股,占公司总股份705,800,000股的47.15%,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11名董事、4名监事和4名高级管理人员及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经过与会股东审议,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修改《公司章程》中经营范围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332,801,15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本次股东大会由湖北首义律师事务所汪中斌律师出席会议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公司200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葛洲坝股份有限公司    二○○四年六月十六日